又打工又做生意應如何報稅
- 05/23/00
Question
編輯先生你們好,本人兩年前成立了一間無限公司作網上精品店. 兩年來累積虧損為20多萬. 去年七月起生意更難做. 故本人抽身作打工仔受僱於一間公司為全職僱員, 年來自已的無限公司作仍有零星生意. 剛受到僱主的薪金報稅表. 請問本人今年應如何報稅. 本人公司的累積虧損又應如何處理.謝謝!
Answer
今年閣下應收到稅局之 BIR60 個別人仕報稅表,其中之第四項應填今年內任職機構所發放之薪津等而第六項則須填寫閣下無限公司之業務資料如應評稅利潤或經調整虧損等(該等利潤或虧損需跟據稅務條例的規定而計算)。若獨資業務虧損,理應申請個人入息課稅以便抵銷薪俸所得收入。(但由於個人入息課稅需要將夫婦所有收入一併計算,所以最後是否選擇仍需要將所有數據一起計算才可確定是否可減免稅款)